关于转发《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豫盟〔2015〕51号
供稿单位:民盟河南省委 发布于:2015-12-02

各市委会、省直各基层组织:

11月9日,民盟中央印发了《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盟中发〔2015149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附: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民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二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蓝图,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民盟中央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民盟中央要求,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统一认识,积极进取,履职尽责,把中共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全盟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对形势的科学研判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的深刻变化,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全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凝聚团结奋斗的思想共识,进一步谋划、开展好“十三五”期间民盟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二、全盟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献计出力。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要准确把握 “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导民盟的履职实践,立足民盟实际,突出民盟优势,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履职实效,在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和建言献策质量上下功夫,在强化民主监督上下功夫,在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在实施“十三五”规划过程中建诤言、献良策、出实力。

三、全盟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民盟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坚实保障。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要充分认识“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实施对民盟提出的更高履职要求,以五种能力建设为着力方向,把握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优化盟员队伍结构,严把盟员素质关,结合履职锻炼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当前要将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搞好换届工作紧密结合,把一批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吸收到盟员队伍中。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审核人:朱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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