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郑州市委机关认真学习《监察法》

供稿单位:民盟河南省委 发布于:2018-05-22

2018年59日,民盟郑州市委召开机关办公会,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秘书长宋喜玲及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民盟郑州市委专职副主委张洛通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洛通副主委对机关同志学习《监察法》、推进依法履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思想认识,自觉主动学习《监察法》,做到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班子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树立民主党派良好形象,全力打造我市民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今年3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监察法》,明确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所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这是一部与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息息相关的法律。今后,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深刻领会法律实质和精神内涵,更好地推进民主党派依法履职,打造民盟机关的良好形象。

审核人:夏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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